儿子打工受伤,父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赔偿协议。事后儿子未追认授权,协议有效吗?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儿子因工负伤
父亲出面与公司理论
要为儿子讨回公道
后二者达成赔偿协议
原以为此事就此了结
但事情远没有如此简单
协议要正式生效
还取决于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与主观意愿
若儿子对赔偿协议未予以追认
该赔偿协议还有效吗
1
Q1
儿子在公司打工期间受伤,父亲未经儿子授权,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赔偿协议。事后儿子未追认。该协议有效吗?
A1:
若儿子在受伤后仍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父亲擅自代表儿子签订的协议无效。
因受伤程度不同,以下分两种情况讨论:一、若儿子受伤后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父母作为他的监护人,也是法律上的法定代理人,便有权代理儿子作出民事行为。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此时,儿子的父亲即使没有儿子的授权,也有权代替他签订赔偿协议。
二、若儿子受伤仍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儿子仍然有权自己作出民事行为。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根据你所述的情况,儿子的父亲没有经过儿子本人的授权,且也没有儿子的事后追认,故该行为对儿子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父亲代替儿子签订的赔偿协议也是无效的。同时,根据该法条第四款的规定,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2
Q2
我是修理厂的,朋友看中一台外地的2手车,叫我帮他问价格,将车款交给我,我付给了车商。结果车商跑路了,我去报警到现在半年还没消息。朋友现在一口咬定是跟我买的车,要我负责,赔他车款。我需要负责任吗?
A2:
你和你的朋友均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确认最终责任的承担。
你朋友将车款交给你让你帮忙购买具体某一款二手车,你在中间转交该二手车车款的行为其实是一种代理的行为。我国《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进行的,且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均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你朋友委托你购买二手车,而不是直接向你购买,且你已经将车款转给车商,那么朋友要求你来负责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你的朋友起诉你,你可以提供转账记录或付款凭证,来证明购车款已经支付给车商,同时你还需要提供你朋友委托你帮忙购买二手车的相关证据,以此证明你已经履行完你的责任。如果你的朋友不起诉你,你可以通过转账记录和购车证据去起诉车商,要求车商履行其义务。
根据你所述,车商跑了很可能涉及刑事诈骗,那么你和你朋友应该尽快以自己手上所有的证据去公安机关报案,并时刻关注案件进展。
3
Q3
房产证是父亲甲的名字,但是经过法律机构在律师的证明下签署了分家析产协议书,将房子分成两半,两个儿子乙、丙一人一半,其他人自愿放弃。现在其中一个儿子乙因欠他人钱被法院起诉。请问这个房子会被查封处理吗?
A3:
如果房产证尚未过户,法院就不会查封到此房屋。
根据你的描述,房产证目前还是父亲的名字,虽然经过了公证确定房屋将来的归属,但尚未办理过户。因此,公证只是证明了析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虽然析产协议已经经过公证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换句话说,虽然该房屋在协议上已经归两个儿子一人一半,但是由于不动产权登记制度,儿子乙的名下并没有这套房屋的产权登记记录。所以,乙因欠钱被起诉的,法院在执行时也无法查询到该套房屋的情况。
特别提醒:虽然暂时不会查封此房屋,但若乙始终不履行还款义务,一旦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依然会被查封拍卖。
4
Q4
4S店全款购车3个月没给我合格证,交车是给我清单上打对勾,说合格证给我了,(其实没给,障眼法)事后说合格证在银行当天没法给我,监管单位询问,4S店说我没跟他们要。而且车已经坏了三次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A4:
建议与4S店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可以按照合同要求4S店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合格证是汽车另一个重要的凭证,也是汽车上户时必备的证件。只有具有合格证的汽车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装备质量及有关标准的要求。4S店以你没有找他们要合格证为由不给合格证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消费者购买新车时销售商必须要把合格证书交给消费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则,车辆上牌必须供给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实,如果没有合格证是无法落户、上牌的。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明确规定,经营者必须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发票。汽车销售商延迟或者拒绝交付产品合格证的做法属于严重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商解除销售合同,并赔偿相应的实际损失。
根据你的描述,在没有拿到合格证之前,新车已经出现过三次问题,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你可以通过搜集新车维修的证据,以及给你造成的损失证明,向4S店主张赔偿责任。
5
Q5
我们县城新开了一家健身房,我和朋友一共办了五千多的健身卡,可是没练两个月,健身房却以装修为名关门至今,公告写的45天,可现在早就超期了,我们该怎么维权呢?
A5:
一方面,不能排除健身房确实尚未装修完毕的情形;另一方面,若超期时间过长,内部明显未在装修,说明健身房确实关门,你可以先向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根据签订的合同起诉健身公司要求退款。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在健身房办会员卡实际上也是消费者与健身房签订了一个健身服务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你的描述,如果发现健身房存在关门跑路的嫌疑的,考虑到诉讼的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可先采取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或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的方式进行维权。此外,在证据充分的情形下,你也可以收集办卡时签订的服务合同,以及健身房的装修公告、实际健身房运营的时间等证据,向法院起诉健身公司要求解除合同,扣除已经履行相应的服务费用后,退回剩余的费用。另外由于健身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你不能继续使用合同权利的,根据你们的合同,你也可以同时向健身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感谢值班律师:
王雪薇(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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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周倩(实习)
法务 | 郑俊宇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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